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有什么區(qū)別?
1.產生方式不同。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公司股東當然成為股東會成員;董事會則是由股東選舉產生。
2.法律地位不同。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法律規(guī)定必須設立的機構;董事會是經營決策機構,人數較少或者規(guī)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
3.職權不同。股東會職權主要是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選舉和更換董監(jiān)、對公司合并、增減注冊資本等事項作出決議。董事會職權主要是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
4.表決方式不同。除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公司股東會議的流程是什么?
1.定期股東大會按照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時間發(fā)起召開,發(fā)起臨時股東大會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2.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由董事會發(fā)出,通知方式應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內容,會議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和會議審議的具體內容;
3.股東大會一般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主持的,由全體董事推薦其中一位;
4.股東大會表決應當按照章程的規(guī)定作出,章程沒有特別規(guī)定的,一般事項的表決由代表一半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5.股東大會內容應形成書面記錄,記錄內容應包括投票內容和投票結果,然后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全體股東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