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代位追償有什么缺點?
1、保險人不一定可以追償成功
在法律規(guī)范中只規(guī)定了保險人享有被保險人向造成保險事故發(fā)生的第三人要求賠償?shù)臋嗬?,但是并沒有規(guī)定第三人一定需要向保險人支付賠償金。
2、代位追償并不適用于所有保險事故
代位求償權不適用于雇主責任保險,這是因為代位追償是保險公司獲得了被保險人在該項損失中向第三責任方要求賠償?shù)臋嗬诠椭髫熑伪kU中,被保險人雇主不是權利主體,保險公司沒有行使代位權的基礎。
代位追償算出險嗎?
代位追償算出險,因為當發(fā)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都是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先進行賠償?shù)模绻kU事故屬于除外責任,那么保險人就沒有賠償義務,自然也就不會產(chǎn)生代位追償。
代位追償需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享有賠償請求權、保險人支付了被保險人的損失賠償金、保險人在代位追償中享有的權利不可以超過其賠付給被保險人的金額,一般來說,只要事故雙方購買足夠的保險,是不需要代位追償?shù)模苯油ㄟ^保險賠付即可。
代位追償是啥意思?
代位求償權是我們購買的商業(yè)車險中的一個條款,具體來說就是保險公司有權向事故中的第三者追償。
比如機動車被盜被搶后,保險公司賠付,公安機關破案后找到罪犯。
此時保險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要求犯罪分子支付已賠付的賠償金。
代位求償權一方面保證了客戶可以根據(jù)合同獲得賠償;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具有向受害方或第三方追償賠償損失的功能。
雙方都有利。所以我們每天買的機動車輛保險都有這個條款,也保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