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重婚罪生下1兒1女怎么回事?
家里有妻子,卻與他人同居,還生下一雙兒女。2月10日,江西省永修縣公安局破獲一起涉嫌重婚罪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永修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2年10月,江西省永修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如萍(化名)報警,稱其丈夫與他人非法同居,還生下一兒一女。接報警后,該大隊迅速組織警力開展深入調查。
經查發現,如萍與丈夫王某于1990年登記結婚。2009年,王某在廣東省中山市工作時,認識了一名湖南籍女子,并先后與該女子到福建省泉州市、湖北省武漢市以夫妻名義定居生活。其間,該女子先后為其生育一子一女,屬事實婚姻。王某已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判幾年?
根據《刑法》第258條規定,犯重婚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1年。
在我國無論男女,只要其犯了重婚罪,那么就要按照《刑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量刑處罰,由此也說明了并沒有區分什么重婚罪男女判刑的具體情況,只不過實踐中會因為每個人的具體犯罪情節不同,而給予不同的刑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