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孩子上學違反了什么法律?
不讓孩子上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該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不讓小孩上學其監護資格會被剝奪嗎?
不讓小孩上學其監護資格可能會被剝奪,此時人民法院會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找法網提醒,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孩子受教育權的具體內容
孩子受教育權的具體內容如下:
1.有上學接受教育的權利。
2.國家應當提供教育設施,培養教師,為公民受教育創造必要機會和物質條件。
3.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4.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5.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平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6.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