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證券化什么意思?不良資產證券化有什么特點?
不良資產證券化是重組貸款,不良債券,不良貸款,準履約貸款,抵債資產的證券化。不良資產證券化已經有很久的年頭了,是以意大利、美國以及日本包括韓國相對比較活躍。
資產所有者將流動性差的部分資產通過一定的組合形成不良資產證券化,為這組資產提供相對穩定的現金流,提高信用,從金融市場轉向流動的證券的技術和過程。
(1)資產證券化對一國的法律,會計以及稅收制度有特殊要求,金融或銀行經歷工業危機的國家或地區不良資產的處置選擇推動當地的資產證券化市場以及制度建設的主要動力。其知識產權證券化同樣有很大作用。各國對解決系統風險的迫切程度以及政府的支持力度是取決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的重要因素。
(2)不良資產證券化有階段性發起主體。初期主要啟動了政府支持重組和不良資產處置機構,如日本的RCCJ,美國RTC,韓國的KAMCO和泰國的FSRA,但這些機構是階段性的。各國證券隨著立法和市場環境的改善,商業性不良資產證券化成為市場的主體。專業的投資銀行同時收購多家銀行的不良資產進行證券化叫做委托證券化。
(3)受發起主體進化的影響,不良資產證券化從融資證券化轉變。政府支持機構本身并不滿足資本充足率指標等方面的壓力,只需盡快收回資金以達到融資目的。在KAMCO的大多數不良資產證券化當中,最終風險由銀行保留。商業性不良資產證券化對剝奪不良資產的要求更加迫切。實際上如果只需要金融,那么不需要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對正常的信貸資產所進行的證券化所需要的融資成本以及交易成本更低。
(4)不良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不斷改善,可更有效地解決不良資產現金流量與證券現金流量之間的不對稱,適應處置手段的多樣性,擴大證券的不良資產類型。
(5)逐步培育,形成專門從事不良資產投資的機構投資者。歐美機構投資者成為亞洲不良資產及其支持證券的主要購買力和推動力,促進了國內投資者的培育和當地信用環境的改善,不良資產的風險溢價也逐漸降低。
(6)形成不良資產證券化專門針對及進行價值評估、證券評級、資產管理者評級標準。外資機構通過壟斷技術,以各種中介機構幾乎壟斷性地介入了證券化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