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區別有哪些?
1.侵害的客體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客體只限于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尋釁滋事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2.侵害的客觀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尋釁滋事罪主要表現為隨意毆打他、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
3.主觀方面的故意內容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兩者的故意內容不同。前者以毀壞公私財物為目的,而后者則只是把毀壞公私財物作為手段之一,以達到尋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空虛、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破壞社會秩序的目的。
強制執行多久會有結果?
強制執行一般六個月會有結果。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法院執行案件一般為六個月。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五條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委托執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后一個月內辦理完委托執行手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應當在期限屆滿后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