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包括什么?
《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釋一一第42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于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的數額確定是什么?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缮暾埛ㄔ赫{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