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的合同反悔應該怎么辦?
簽字的合同反悔應該如下處理:簽訂合同后反悔可以與對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就不需要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應當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主張賠償損失。
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
1.可以協商進行解除,即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2.可以通過法定解除,即在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解除合同;
3.可以因其違約解除,即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的特征
1.解除合同僅適用于已經合法有效的合同。找法網提醒您,所謂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并生效后,才存在解除的可能性。無效合同和可撤銷的合同都不存在解除的可能性。
2.解除合同須達到一定的條件(或者原因)。這種條件依據解除權發生的依據不同,可將解除權分為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
3.解除合同必須有解除的行為。解除合同的原因出現后,合同并不當然發生解除的效力,只有當事人在有效期限內行使解除權后,合同才能因解除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