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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 21 日,北京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辰生物”)與中國泰凌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凌醫藥”)、泰凌醫藥國際有限公司、Pfenex Inc.(以下簡稱“Pfenex”)簽署《Deed of Assignment and Amendment》(以下簡稱“《轉移及變更契據》”),根據該契據,Pfenex 同意泰凌醫藥將其在與 Pfenex 簽署的《Development and License Agreement》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概括轉移至康辰生物,同時各方對特立帕肽在許可區域的許可申請時間表進行更新和確認。
在積極推進該項目過程中,公司、Pfenex 以及其原料供應商反復溝通,仍然無法實現其原料供應商對中國地區的原料供貨訴求。同時,鑒于當前國內外環境、行業政策及市場等因素,考慮到如變更其他原料供應商進行進口注冊,則將大幅延長該產品注冊的時間,導致上市進度緩慢,將會落后于國內其他競品,對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等帶來較大的不確定性。
基于上述情況,公司與 Pfenex 等相關主體于近日簽署《終止協議》,Pfenex 同意在終止日后五個工作日內向康辰生物一次性支付 220 萬美元;各方不存在爭議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