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牌與老品牌的市場紛爭;藥企宣傳策略發生了轉變
10月31日,七部門聯合發布了“進一步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其中旗幟鮮明的對于藥品、醫療、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做了要求,"從事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行業的企業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進行廣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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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國家官網
藥品廣告代言的問題,往往出在藥物的濫用,我們知道藥品分為OTC和處方藥,鑒于處方藥不能從大眾媒體上做廣告,所以OTC藥物廣告的出場率比較高。這種廣告會形成一種心理暗示,"這么大的明星都在用,那我用了肯定也很好"。通過自行購買的方式,藥企賺了錢,民眾尤其是沒有相關醫藥背景的,會成為藥物濫用的受害者。甚至會因為相信這些產品的療效,而錯過了最 佳治療期,畢竟醫院開藥的最大意義不是賣藥,而是告訴你應該用什么藥。離開"診",也就無法保證"療"的效果。
對于目前已經參加工作的人而言,醫藥廣告代言的時代,都有經歷過,比如健胃消食片廣告里的相聲演員、乳酸鈣口服液廣告里的女演員等等,都有一定的印象。至于保健品廣告代言,更是數量眾多,比如代言某知名品牌蛋 白 粉的籃球運動員。通過公眾人物的廣告流量效應,這些產品都建立了不錯的消費者基礎。
現在禁止代言,其實壓力最大的是新興企業品牌,再也無法通過砸錢的形式與公眾人物綁定關系宣傳。而老一代品牌,本身日積月累中的品牌植入,成為一代人的記憶,這種植入會長久占據一個人的消費理念。尤其是中老年人,懷舊且固執,面對一個新興品牌的藥店產品,往往會以"什么雜牌子?以前沒聽過"而拒絕掉,這對于新企業而言無疑是個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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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廣告代言的好處之一在于用明星咖位來代替企業水準與規模,我們也能看到很多高齡港澳臺明星來大陸代言此類產品。直接以個人魅力來提高藥品性能,模糊化了藥品背后的企業信息。
倒不是說新公司或者小公司產品性能不佳,而是要表達一點,明星的代言無法掩蓋企業產品的缺陷。但只是限制明星代言,是不夠的。更多的代言,尤其是新冠疫情以來,選擇代言對象的方向發生了改變,以前我們認影視明星,現在則是追隨醫藥領域的咖位。這些公眾人物的代言會更加具有隱秘性,比如通過一些大型會議不經意間提到某品牌,比如以學術論文的形式研究等等。甚至你無法確認是不是屬于代言關系,這些都是需要有關部門甄別的。
如何判斷公眾人物是否為代言關系?要看言談采訪中,有無針對性的提及產品品牌。比如特別指出某某牌感冒藥特別好,這就已經有代言廣告傾向。其次更隱秘的代言方式是,不提品牌,提組份,提化學名,但當你去搜索時,就會發現國內只有這一個公司在生產該藥物。
當然,由醫藥界人士代言,表面上看遠遠勝過影視明星,至少他們多數人還有甄別能力。但需要指出的是,醫藥界人士的代言,勢必也會存在利益捆綁,這樣一來,對于患者而言,其實是沒有話語權的一方。患者只能根據推薦的來被動選擇,一旦出現不良事件,往往使得醫藥界與藥品共同被抹黑。
此規范指南的出臺,對于以非處方藥、兒科藥、保健食品為主要盈利點的企業而言,是危機與機遇并存的。對于老一代已經形成品牌市場的藥企而言,可能是種利好,畢竟以后再無同樣的路可走。直接斬斷了新興競品的同渠道搏殺機會。而且利用以前建立的廣告印象,讓一代人成為受眾。
對于新興企業而言,未必就只意味著被堵住了道路,要知道明星代言本身就有風險,這幾年因為違法失德等因素進去的不少,所代言的企業品牌也會受到沖擊。甚至可能會出現一個明星代言了某品牌的廣告被證實虛假廣告后,其他品牌廣告即使是真實的,也會受到波及。2009年某老演員代言了十來個虛假廣告,囊括藥品保健品等等。我們判別廣告真偽會和廣告發布有個時間差,這個階段如果恰恰邀請其代言,極有可能會被網友"誤殺"。
如今統一封路,大家也就不用再在代言上內卷。可以改變方向,以情景應用的方式來推廣,避免耗費大量的資金投入到藝人身上,或者以學術推廣的方式,交由專業人士來進行患者教育。畢竟明星的代言費都很高,是直接卷走藥企利潤的,其風險卻無法保障,不如索性都放棄掉,讓真正的療效說話。